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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情粉”暴露性保健品管理复杂
| “催情粉”暴露性保健品管理复杂
既然“催情粉”会给心怀叵测的人提供可乘之机,也可能对未成年人构成严重威胁,那么,“催情粉”到底该归哪些部门来管理呢?
一位姓孙的读者在看到本报报道后气愤地表示,这些“催情粉”的出现,危害实在是太大了——如果“催情粉”是假冒伪劣的,人吃了后肯定会对身体产生危害;如果它真的有效果,可能被一些不良分子用在未成年人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弄清楚“催情粉”到底该归哪个部门管理,记者展开调查。记者首先和锦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该局稽查处的刘处长说,“催情粉”大都属于性保健品。如果在“催情粉”上印有“卫药健”字样,这归他们管理,而如果写有“卫食健”,则表明它不是药品,他们就无权对“催情粉”进行查处。
随即,记者又来到锦州市卫生监督所。据该所的庄副所长介绍,到目前为止,国家卫生部也没有批准性保健品的食品。根据职责权限,卫生部门可以检查“卫食健”字样的保健食品,对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可依据《食品卫生法》予以查处。另外,有些保健食品虽印有“卫食健”字,但可能是假冒的,对于这类产品,卫生部门也可进行查处。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工商部门可对无证经营的一些性保健品店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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