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外资进入影视制作突遇红灯 |
外资进入影视制作突遇红灯-新的规定让影视制作行业对外开放的口子突然收紧。上周四公布的《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将禁止外商投资设立和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播放公司、电影制作公司。
由文化部联合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五部门共同公布的这份文件,对外资可以进入的文化产业和“禁区”作出明确规定,被允许的行业包括报刊分销行业、影院建设等,而此前在国内已被允许开放的电视、电影内容制作行业却被划入禁区。
去年11月,国家广电总局连续公布的43号令和44号令曾被业界视为对外资进入中国电视业亮起了绿灯。其中,43号令开放了电影制作业,允许外资在中国合资建立电影制作公司,而44号令则首次允许外资以持股49%的比例在国内合资组建电视节目制作公司。 |
|
| 联系电话: |
.... |
| E_mail: |
.... |
| 网 址: |
site16/yingshi0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