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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
关于关于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的意见
七部委意见出台后,全国一阵闹轰轰。我们那些素来善于趋时应景、谄媚跟风的媒体也不免翻来覆去地大炒一番,并据此展开五花八门的看涨看跌的卦算,言之凿凿,颇赚了一些眼球。 也有多家媒体要我谈谈看法,我却始终不愿意。一来觉得这个“意见”了无新意,实在没有评的必要;二来也是自命清高,不屑与那些学术流氓、无知政客在一个版面、一个节目上混饭吃。 但今天我却忍无可忍有些话要说。因为,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份什么都没有说的文件竟然会引起如此大的影响,以至于形成一种山雨欲来、草木皆兵的氛围。有人将它视作救命稻草,有人将它看成洪水猛兽。总之,一向辛苦营生远离政府与政治的形形色色的中国老百姓,一夜之间对同一份文件表现出了极大的亢奋,这已经是很多年没有的事了。 自从“意见”出台后,我就很多天不看报、不听新闻了,因为我受不了那份想吐又吐不出的折腾。现在外头似乎稍微消停了些,于是从被窝里爬出来,说: 一、“意见”中说得最多也是议论最激烈的“灵丹妙药”无非两点:增加普通住房的供应;调整营业税征收办法。前者在于调节供给结构(请注意:只字没有提增加总量供应),后者在于增加投资(投机)的成本。 那么,这样的办法会起到什么效果呢?我的回答是:没有效果。 什么叫“普通住房”?我不知道七部委的衮衮诸公是如何界定的,看看文件,似乎指的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考虑到后面的文字,则还可以加上“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等条件。可是,这就可以区分“普通”与“不普通”了吗?!简直是奇谈怪论。在土地出让时,你是怎么知道开发商将要推出的房子是“中低价位”的(如果不是政府在出让合同上人为设定房产的价格――可那是违反宪法――的话)?容积率、单套面积的大小与住宅档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吗? 既然你根本无法区分什么叫普通住房,又怎么谈得上要增加某一类的供应、减少另一类的供应呢? 其实,政府能掌控的无非是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因为其土地是直接划拨而非公开出让的。一旦出让,能区分出将来产品是普通住房还是不普通住房的不是政府,而是且只能是开发商。 显而易见,所谓“普通住房”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退一万步说,即便我们的肉食者因为肉吃得多了比草民聪明许多,能指定哪块地上长出的房子是普通住房,如果不是大幅增加总量供给的话,请问那还会是“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吗?商品的价格从来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不是所谓“价值”决定的。现在那么多的万元房,从价格上看应该是所谓的“不普通”住房了吧?可是明明容积率很高、密度很大、绿化率很低、没有装修、单套面积并不大…… 为什么?稀缺。在稀缺的情况下,稻草都会成为黄金,这是最起码的经济学常识。 二、从税收来说,世界上没有一种商品是因为增税而降价的。增加税收固然会增加投资成本,这看起来降低了投资收益率、使投资者的预期发生改变并进而减少投资需求,从而降低价格。但是要注意一个事实,尽管我们的祖先曾经住过山洞、树杈、茅屋、水泥管,但现代绝大多数人却只能住在城市里、住在砖块垒砌的盒子里,因此,住房很少有替代品可言,也就是说,它的需求是非常缺乏弹性的。新华社社论所谓的“生活必需品”定义也就是这个原因。 既然缺乏弹性,人们非买不可,这样的商品怎么可能因为税费的增加而降价呢?!萨缪尔森告诉我们,如果一种商品需求缺乏弹性而供给又不增加,那么高税收只能导致高价格,烟草、KTV、高尔夫球或者妓院都是(感谢政府,现在洗头坊遍地是,供给大量增加了,大概妓院的价格开始降下来了吧)。 三、禁止未竣工商品房转让的规定将提高房产投资的门槛,并促使短期投资向中长期投资转变,但这跟价格变动并没有直接关系。 四、第四、五、八条基本是垃圾,可以忽略不计。 五、结论:七部委的所谓“组合拳”其实是一拳不拳。如果不大幅增加土地供应的话,房价显然还将上涨。拿杭州来说,现在每年出让的住宅用地仅2000亩左右,连苏州的一半都不到,房价也是自然而然是它的两倍以上。什么时候杭州每年的住宅用地出让达到4000亩了,供需矛盾也就基本缓解了,房价也就真正稳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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