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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促进旧货业健康发展的几点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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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我国旧货行业发展的意见》(原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国经贸贸易[2003]142号,商务部已重新公告)文件精神,四川省绵阳市从规范管理入手,开展了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旧货业的健康发展。绵阳市的做法:
一、制定准入条件
根据《关于促进我国旧货行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绵阳市从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分门别类地制定了旧货行业的准入条件,保证了旧货市场、旧货企业的行政审批制度取消后,旧货行业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具体的准入条件是:
旧货交易市场:选址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市场规划;有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有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估价师、专职执业人员各1名以上,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章程、交易规则、 安保卫制度、经营管理制度等),场内功能分区合理,对入场经营者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到位;推行网上旧货市场信息查询服务,并逐步推行网上旧货交易。
旧货经营企业:注册资金 50万元以上,有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或进入经县级以上政府规划同意的旧货交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企业法定代表人无故意犯罪记录,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估价员、职称以上专职执业人员,并经中国旧货业协会培训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所有从业人员参加了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组织的治安业务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收售重点监管旧货符合《绵阳市重点监管旧、废品收售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对企业内部人员和社会挂靠从业人员有健全教育、管理制度,执行制度的完整记录;企业近5年没有被取消经营资格的记载;申办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时间或连续停业时间在6个月以内。
旧货经营户:按经营内容进入合法的旧货专业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服从旧货市场管理;并经其组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重点监管旧货收售活动符合《操作规范》;近5年内无取消经营资格记载。
商品以旧换新经营者:开展商品以旧换新业务的企业、经营户,按一般商品经营进行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注明“XXX以旧换新”,并就旧货调换业务向当地公安部门备案,旧货处置符合《操作规范》,近5年内无取消旧货调换经营资格的记载。
旧货个体流动收购人员:身份清楚,挂靠合法的旧货市场、旧货企业,并经其组织的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合格;服从挂靠单位的管理,配戴挂靠单位统一制作编号的旧货收购标志,按照规定的品种、地段及时间从事收购活动;重点监管旧、废品收售活动符合《操作规范》;从业近5年内无违法收购旧、废品的记载。
二、提出清理整治的具体要求
一是市内从事旧货经营活动的市场、清理加工场所、企业、个体户,达到准入条件的予以保留。对其中管理规范,并且经营规模、现代化水平在市内位居前列的市场和企业,市、县有关部门要支持其加快发展。对无证从事旧货品经营的企业、个体户,限期在3个月内按准入条件申办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的一律取消其经营活动。对未取得市场登记证的。旧货交易市场,分三种情况处理:区内已经有同类合法市场的,必须转向经营,不得再经营旧货;区内尚无同类合法市场,经县级以上流通主管部门组织论证需要保留的,报请地方政府同意后,市场经营者须在3个月内整改达到要求并申办相关手续;对逾期整改仍达不到准入条件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二是对取得证照的废旧品经营企业、个体户,凡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一律吊销营业执照上年内不得申办该行业营业执照。对申办领取登记证的旧货品交易市场,若因市场管理方的责任,市场内出现违法经营的,由公安部门责令进行停业整顿;对其它方面达不到准入条件的,限期在3个月内整改达到要求。
三是实行归市经营,取消场外交易。对设立有合法旧货市场的地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个体户,一律进场经营并申请办理(或为变更)营业执照,禁止场外摆摊设点;禁止场外新、旧商品混杂销售。
对暂无合法旧货市场的地方,旧货收售门店均不得设于城市闹市区和城市出口交通主干道旁边。对过去设立的不符合此要求的旧货收售门店,由公安、工商部门督促其在3个月内迁到合法市场或指定场所,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三、开展二手手机上网公示试点工作
绵阳市经贸委和区三产局牵头,组织工商、公安等部门对绵阳城区经营二手手机的经营户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二手手机的,限期按准入条件办理有关证照;对已办证的场外经营者,愿继续经营二手手机的,也限期变更登记,归市经营。区公安分局负责对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和治安业务指导,并协助工商部门做好城区场外经营户的清理整顿。对新进场经营者的登记接纳工作,在安排好经营场地的同时,一方面对经营户提供中国旧货业协会统一印制的“旧货”标识,另一方面运用“旧货登记软件”,将经营户所经营的手机的规格、型号、串号等一系列数据上传至 中国旧货网队进行公示,以方便公安部门和人民群众查询。从2003年 11月 1日起,对市场外销售手机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除开展以旧换新业务之外,一律停止二手手机收售和新旧手机混杂销售业务。使长期困扰治安防犯的手机被抢夺的问题就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四、分清职责,齐抓共管
为了搞好部门间的配合,绵阳市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重新明确旧货行业由流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协同管理,并划分了各自的职责。
各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和协调实施旧货交易市场布局规划,会同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准入条件加强旧货行业管理协调。公安部门负责对旧货市场、旧货清理加工场所、企业、个体户进行日常治安检查,从业者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和治安业务指导,掌握新设立的旧货市场、企业、个体户情况,受理其备案材料;对发生违法行为的旧货经营者、旧货市场依法进行处理。工商部门对经政府规划同意新建的旧货市场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对旧货经营企业、个体户,按照准入条件和政府规划的经营场所核发营业执照。
为提高工作效率,清理整治期间,采取“适当分工,分头清理,互通信息,联合审定”的办法。即各县(市、区)经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提出本辖区清理工作具体安排意见,对辖区旧货经营场所进行规划定点,清理工作按属地原则分头进行,工商所负责清理辖区内旧货经营市场及入场经营者,公安派出所负责清理辖区内未进入市场的旧货经营者;“两所”要对照准入条件提出“保留、整改或取消”的初步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清理登记表报各自县级局。清理阶段结束,各县(市、区)经贸、公安、工商召开部门联系会议,互通清理结果,统一最终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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