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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最佳星级饭店评定标准
| 一、能够自觉遵守旅游行业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工作,注重店风建设,旗帜鲜明地反对在经营中搞“黄、赌、毒”,企业内部管理良好,服务质量良好并保持稳定,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无严重质量投诉。
二、严格执行《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标准,重点是服务质量、维修保养、清洁卫生三个项目的标准。
三、饭店有一套完整科学的管理规章制度、服务规程、岗位责任制,包括员工手册、注意事项,并能严格执行。
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企业岗位培训的试行规定》,有培训机构,且师资和技术力量较强。
五、饭店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处于良好运转状态,有完整的安全消防制度以及安全、防火演习制度;饭店内无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案件。
六、落实防控“非典”措施和要求,有防控预案和卫生防疫措施,并建立防控长效机制。
七、按时向省、市旅游局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八、积极参加国内外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并有饭店的宣传手册和营销措施。
九、饭店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客房出租率等指标均位于同星级饭店前列。
十、最佳星级饭店除达到上述标准和要求外,按照其相应星级饭店实际得分排序,并结合日常行业管理情况综合考评来确定。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最佳星级饭店:
(一)评定星级不满两年的饭店。
(二)两年内受到各级旅游局星级评定机构或其他管理部门处 罚(警告、限期整顿、罚款、停业整顿)的饭店。
(三)在两年内,发生过重大事故或有过重大投诉的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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