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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一、许可事项: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二、许可数量:没有数量限制。 三、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 四、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营业执照正、副本。 说明: (一)申请人是指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二)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三)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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