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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对伪劣农资发布五项“封杀令”
  新华社杭州4月18日电 (记者康逸)记者从18日下午浙江省工商局召开的全省农资市场商品质量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为保障农民的利益,营造护农氛围,浙江省工商局18日对伪劣农资商品发布五项“封杀令”。
  工商机关近日对杭州、台州、金华、衢州、丽水和湖州6个市地一季度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并由浙江省工商局发布了《工商商品质量报告》。报告显示,通过对抽取的70家经销单位的96批次农药样品和112批次化肥样品进行检测发现,上述二类商品合格107批次,批次合格率仅为52.2%。总体农资商品合格率偏低,整体态势不容乐观。
  省工商局经检处副处长余强表示,针对本次农资商品专项检测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各级工商机关本着对农民朋友温情帮助,对坑农、害农、欺农违法分子无情打击的指导思想,积极采取“红盾护农”行动,并颁布了五项封杀令,坚决杜绝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到农民手中,确保农民有个好收成。
  五项“封杀令”包括:一、下柜停售,即要求所有农资经销单位,凡发现自己销售的商品属省里公布的不合格商品的,必须立即予以下柜,停止销售。对拒绝提供企业标准的企业抽查到的产品责令暂停销售;二、全面召回,农资经销单位必须采用店堂告示或口头通知等方式告知已购买农户,停止使用,退回不合格农资,生产厂家要根据自己销售网络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三、立案查处,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将对销售不合格农资经销单位予以立案查处,依法暂扣不合格农资,对销售假冒、劣质农资经销单位及不合格农资的总经销、总代理将从重从严处罚;四、跟踪监测,工商机关还将组织一次跟踪式农资质量专项监测工作,主要监测不合格农资生产企业生产的其它品种以及市场占有率高、农民用量大的农资,严禁其它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五、退出市场,对多次生产或销售不合格农资严重失信失范农资企业,工商机关将取消其经营资格,禁止这些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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