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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年底前必须“落地”
| 据新华社南京6月10日电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在此间要求,为治理医疗机构乱收费,今年年底之前,各地都要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同时,医疗机构内部应建立健全医院和科室、科室和医生、医生和病人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约束的管理体系。
高强在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卫生部联合召开的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会议上说,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对乱收费问题比较严重的手术项目,能够发挥比较强的控制作用。在项目规范中,手术项目中所用低值医用耗材(如消毒药品、冲洗盐水、一般缝线、敷料、手套、棉球、纱布等),均要求列入手术成本统一收费,不允许另行收费。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是由原国家计委、卫生部在2001年印发的,截至目前,全国已有青海、河南、陕西、海南、湖南、河北、辽宁、贵州、安徽、重庆以及成都、威海等地完成了项目规范,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调整技术劳务价格,医药费用上涨速度有所缓解。
高强指出,项目规范工作在一些大城市、大医院集中的地方进展比较缓慢。他要求目前还没有执行的省市,要尽快制订实施方案,调整、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今年年底,要全部执行项目规范。明年,卫生部将对各地项目规范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国。
高强说,医疗机构出现价格违规问题,与缺乏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有着密切的关系。要强化价格管理责任制,制订完善的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建立病历记录与收费清单的核对制度,凡病历没有记录的收费项目,一律视为乱收费明令禁止;建立内部价格审核制度,医疗机构价格人员要对患者费用清单进行审查或抽查,发现问题要监督临床科室及时更正;坚决制止医疗机构按药品或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科室或个人收入挂钩提成,研究制订一套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技术水平、患者满意等方面考核科室或个人的办法。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明知故犯、拒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要严厉处罚,
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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