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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初稿
| 法律之星北京消息:发改委与广电总局组织有关专家起草的《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初稿目前已经完成,近期将交由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信息产业部电子产品管理司广播电视处处长、高级工程师白为民介绍说,数字电视标准是个庞大的标准体系,其中最为核心的是传输标准,这又主要包括卫星、有线、地面三种。
在这三个传输标准中,卫星标准已经确定为DVB-S,只是目前政策尚未放开。我国已计划明年年中开始数字卫星直播业务,现在只待修改相关规定。
有线标准方面,广电总局为迅速启动市场,曾主张将欧洲标准体系中的有线数字传输标准定为行业标准。同时,考虑到我国自主知识产权问题,我国一直没有停止相关标准体系的自主研发。
由于有线电视数字化已确立为启动中国数字电视市场的突破口,现已将现行的行业标准,即经改良的欧洲标准DVB-C,上升为国家标准。记者从多方了解证实,目前该标准正在申报发改委,如果顺利,今年底有望提升为国家标准。
三大传输标准中,现在仅剩地面数字标准还未确定。
我国数字电视发展计划于2003年底颁布国家数字电视地面广播标准和相关的配套标准。然而两校的两套方案历经多轮评估和“比试”,时至今日依然未果。
广电总局从去年起就一直在抓紧制定和颁布一系列政策和规范,针对频道设置、有线数字电视网的改造、付费频道业务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指导意见。而这次制定的《政策》将涵盖更广,更加完备。
广电总局内部人士称,秉着支持数字广播电视服务业、制造业及内容产业发展的思路,《政策》将从投融资、税收、产业技术、运营及监管、业务发展、价格资费、三网融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推出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政策,以期为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提供硬环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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