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政策法规 | 行业动态 | 联系我们 | 发布广告 |
推荐信息

加拿大商标法概要
法院不再受理商标争议
商标设计知识产权保护
商标鉴定为维权指路
中国商标知识产权报
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增长
海峡两岸共推技术商标
北京查获商标侵权大案
申请注册在南非
海外注册商标四战术
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
美国商标法趣谈
商标注册不是走迷宫
商标代理呼唤制度建设
商标审查指南的认识
商标海外维权研讨会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展
在英国申请商标注册
依法保护注册商标
商标法与公共利益
证明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申请欧盟商标语言选择
在意大利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行家争商标

  推荐信息
 

美国商标法趣谈

      美国非常重视商标的使用,不仅采用先使用原则确定商标的归属,而且依据使用来维持商标的权利。可以说在美国,没有使用就没有商标。美国在商标权利的确定和维持上之所以坚持使用原则,除了它对商标使用的上述认识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美国国会制定商标法的立法依据是美国宪法中的贸易条款,即国会有权“规定合众国与外国之间、各州之间以及印第安部落之间的贸易”。不在贸易中实际使用的商标,则不在国会的立法范围之内。
事实上,美国1870年制定的第一部商标法正是因为没有以使用为基础,而被最高法院裁定违宪。后来制定的商标法,包括现行有效的1946年兰哈姆商标法,无一例外都特别强调使用是取得和维持保护的先决条件。1988年修改的商标法放宽了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即允许意图使用商标先提交申请,待实际使用后再注册。
美国商标注册分为联邦注册和州注册。联邦注册分为主注册簿和辅注册簿,两者的差别主要在于显著性的强弱。在主注册簿上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实际的识别能力,而在辅注册簿上注册的商标只具有潜在的识别能力,且后者得到的保护要远远少于前者,但对美国商标到海外注册有利。
按照美国商标法,商标分为产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目前,美国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巴黎公约”、尼斯协定、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
联系电话: `
E_mail:
网 址: site74/shangbiao01/
Copyright © 2005-2008 深南大道-深圳生活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商标注册 版权所有 深圳市汇深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